出国留学培训项目退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员合法权益,健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国留学培训项目规章制度,特制定项目退费管理办法。学员办理缴费手续后,应当按照项目协议完成教学计划,如因各种原因要求退学退费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一、培训费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务部统一收取并由财务部全额开具发票,该票据作为基地收费和退费的唯一财务凭证。
二、学员入学后因故要求退学退费,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流程,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和凭证,申请经基地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具体退费标准如下:
(一)未正式开课前因故提出申请的全额退还;
(二)正式开课后因故申请退学退费的,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费用,计算公式为:学员所缴纳费用—已产生费用=退款金额;
(三)学员监护人应当在开学报到时如实告知基地学员身心健康状况,如因未如实向基地反馈学员存在的身心问题导致退学的,不作退费处理;
(四)学员在培训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被开除等原因无法继续学习而申请退学的,学费一律不予以退还。
四、已产生费用依照教育部规定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足月计算。
五、本办法经外国语学院2024年5月28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