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网讯(通讯员 陈长军)近日,学校印发《关于表彰2019-2021年度文明单位的决定》,外国语学院获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9-2021年外国语学院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博雅 融通 创新 练达”院训,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为学院在新文科背景下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此次获评校文明单位,既是对外国语学院过去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未来的鼓励和鞭策。外国语学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更坚定的信心、更扎实的工作,在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师资队伍、人才质量、国际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把握新机遇,全力谋划和推进学院快速发展、强势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