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吕笑言)2018年6月15日上午,学院在文波210教室举行了法商翻译工作坊的第三场讲座。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浙江外国语学院的李克兴教授,题目为“英文合同的写作风格”,讲座由李剑波教授主持。
李克兴教授从两份真实的英文合同对比入手,首先对旧式复杂合同书写方式进行了分析,指出其书写中的长难句、古旧词以及动词名词化的特点,并具体讲解了应该如何分析和理解此种句型。接着,他又拿出一份简明的同样内容的合同进行了对比讲解,并通过相关数据指出国内存在的英文合同书写复古的现象。李教授讲解了英文合同书写中出现的简明英文写作趋势,引导听者应在今后的英文合同写作中避免吸血鬼式的旧式表达。
讲座中,李克兴教授结合自己学生的习作实例引导听众思考英文合同书写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提醒在座的师生应当注意英文法律合同写作的严谨性。他通过学生习作实例指出are entitled to与have the right to之间的内在差别,并分析了in the event of和if为何不能混淆使用。讲解过程中,李教授还给大家讲述了国外有关法律行业的趣闻笑话,使得整场讲座既严谨又不失风趣幽默,赢得现场师生一片掌声。
讲座最后,李教授和现场师生的师生进行了积极的互动,详细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在座的师生纷纷表示期待着能够再次聆听这位翻译实践丰富,教学效果突出的学者再次前来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