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25日在南湖校区进行。根据教育部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要求
监考员工作职责见附件1。
监考工作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徇私情;
2.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突出,具有一定的研究生考试考务工作经验;
3.严格执行学校研究生考试考务工作决定,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4.当年无直系亲属、近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截至
6.身体健康。
二、报送程序及名额分配
学院严格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尽量按照男女性别比为1:1通知并组织教工报名。教工须在本人工作部门申报,一般不得跨部门申报。
学院切实认真审核申报者的基本情况,研究生院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监考人员情况进行复核,一经发现有情况不实者,将整体冻结该单位所有监考人员的备选资格。
三、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及情况说明
1.请有意向参加监考的教工仔细阅读监考员守则并按照要求填写汇总表。
2.我校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在南湖校区进行。
3.请大家务必于
感谢大家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监考员守则.doc附件2: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人员分单位报名汇总表.xls附件3:2017年各单位选派硕士研究生监考员人数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