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责任人:
为了确保我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顺利实施,规范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的要求,学院拟对2016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审查要点
1. 检查范围:2016年立项的 “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详见附件1)。
2. 审查要点:项目是否按照《立项报告书》的要求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成果,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二、检查形式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项目责任人自查
各项目责任人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认真总结经验成果,提出下一阶段的研究思路和措施。具体要求见本通知第三大点:“项目责任人提交材料要求”。
(二)专家检查
学院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询问、查阅材料、集中交流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
6月29日前,项目责任人向本人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玄涛oa或邮箱492299240@qq.com。
项目责任人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附件3):
1. 单位及教工项目提交《“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书(培养单位项目及教师课题)》、研究生项目提交《“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书(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纸质签章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 项目建设佐证材料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证明材料请制作封面和目录装订成册附在《中期检查报告书》之后。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或基层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项目研究论文,研究生项目的导师意见等。
4.电子文档按《学院(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责任人姓名》格式命名的文件夹的形式提交。
(二)第二阶段
学院完成中期检查并向研究生院提交自查工作汇总材料。
(三)第三阶段
全部检查结果经专家组审议通过之后将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按时间按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把关,切实进行项目检查,提出检查意见。
2.项目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报告书》、《成果汇总表》及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检查不合格。
3. 根据中期检查结论,将分别作以下处理:
(1)中期检查合格项目:拨付项目建设中期款项。
(2)未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检查不合格项目:停止拨款并于结项评审时直接作“撤销项目”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2:“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培养单位项目及教师课题中期检查用表
(2个)
附件3:“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中期检查用表
(2个)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