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查,根据我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同意曾静等5位教师和刘玲等8位研究生通过2015年度立项“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并拨付结项资助。
现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2016年5月30—6月3日)。评审结果详见附件。
意见受理部门: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85087
特此公示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
时间:2016-05-30浏览:418
经本人申报、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查,根据我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同意曾静等5位教师和刘玲等8位研究生通过2015年度立项“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并拨付结项资助。
现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2016年5月30—6月3日)。评审结果详见附件。
意见受理部门: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85087
特此公示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