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俄语专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发布人:张小虎  发布时间:2019-03-14   动态浏览次数:235

一、学生遴选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学习成绩包括前三个学期,且加权平均分排名在全班前4名(成绩以学校教务部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http://202.114.234.160/jsxsd/提供的为准,如果系统未能及时更新,以教务部认定成绩为准);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申请时应为2001531日以前出生),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
5
、申请时必须是俄语专业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二、合作院校

序号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规模

选派年级

留学期限

交流形式


1

俄罗斯

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

2

二年级

11

课程学习


2

俄罗斯

俄联邦政府直属财经大学

2

二年级

11

课程学习


三、项目实施进度表


序号


时间


具体内容


负责部门

1


3-4




遴选学生

联系外方学校,获取邀请函

制定学习计划



俄语教研室、学办、教学办等学院相关部门

2


511-31


学生网上申报


学生

3


61-7


提交被推荐人申请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际交流部

4


6月底


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国家留学基金委

5


6月起


学生准备签证材料


学生


6


8


跟踪管理出国学生


外语学院、国教学院、国交部


四、学生网申所需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由学生所在学院的老师针对每位学生填写,盖院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2)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时间(至少精确到月)。

3)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的主要学习/交流工作。

4)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邀请信/入学通知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

由教务部门开具,盖红章。

6、外语水平证明

7、学习计划

  学院与国外留学单位做好前期沟通,为学生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应包含课程安排(预选课程名称)/实习任务、须修学分数、时间安排(如报到时间、课程学习时间及考试考核时间)等。

对交流形式为课程学习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校教务部门/所在院系为其制定学习计划并盖章确认;对交流形式为实习或毕业设计的被推荐人选,应由学院及外方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俄语教研室相关老师

办公地点:文波楼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