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玄涛  发布时间:2016-05-09   动态浏览次数:100

附件.rar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决定会同各学院(中心)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第10周—第12周(即201655日—520日)。

二、检查的方式

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院自行组织检查为主,研究生院抽查为辅的方式。

1.研究生院、各学院(中心)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制度(试行)》(中南大研字〔20161号)组织研究生校级听课人员、院级听课人员开展广泛的听课活动。

2.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检查。督导员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检查,各学院要对督导员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3.各学院(中心)要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观摩教学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论文指导及开题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通过检查,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以确保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检查的内容

1.教学秩序及效果。检查本学期学院开设的博士、硕士课程开课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安排进行授课,是否有教师误课、迟到、随意调课、减少学时及随意更换教学内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对学生迟到、早退及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资料学院自行留存,对于新开课程及开新课的教师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授课质量。

2.教学大纲。重点检查每门课程是否有教学大纲,学院要组织对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检查,要求教师要能够根据学科发展及研究生培养要求及时对大纲进行修订。

3.教学改革。重点检查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采取的措施、手段以及效果,任课教师能否根据学科发展,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更新课程内容;是否运用先进手段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鼓励教师间相互听课,尤其是听取年轻教师的课程。

四、检查的有关事项和要求

1. 各学院(中心)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学督导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各听课人员应如实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听课记录本》,研究生院、各相关学院(中心)负责抽查,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听课一览表(1-12周)》(样表见附件2);

3.为方便下学期安排教学活动,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培养单位教室开展的研究生课堂信息,填写《学院教室研究生课堂信息汇总表》(样表见附件3

4.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样表见附件1)及附件2、附件3的统计表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请于2016525日(教学第十三周周三)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督导办公室卫瑾、尹思琦。纸质版应有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