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2-26   动态浏览次数:243

外国语学院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
调整修读专业工作细则

       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6】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工作。调整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调整修读专业对象、资格及各专业调出调入名额
1、 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的对象为2015级本校全日制在册学生;
2、此次调整修读专业报名资格为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且成绩绩点不得低于3.0;
3、 此次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各专业调入名额为我院2015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5%,调出名额为我院2015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15%(按平均成绩由高到低筛选);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此次2015级调整修读专业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的、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文澜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类、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

三、转入考核形式
1、笔试,考试内容为各专业命题作文,占最终成绩50%;
2、面试,形式为各专业口语面试,占最终成绩50%;

四、考核评分标准(由出卷老师拟定,调整专业领导小组核准)

五、录取标准
最终录取结果按转入比例以最终考核成绩由高向低进行筛选。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