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4年度《科研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1-18   动态浏览次数:372
      全院各老师:
     一年一度的科研登记工作又开始了。请各老师按照表格(表格见附件)要求认真填写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填写工作。
   
具体填写情况如下:
 
一、如有符合科研奖励成果条件的:
 
1)、请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目录》(一、二、三、四类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及CSCD(2013——2014)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一)。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做好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
2)、如有补报2013年度科研奖励成果条件的,请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南大科字【2009】1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期刊目录》(一、二、三、四类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3——2014)来源期刊目录》及CSCD(2012——2013)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规范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二)。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做好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期间科研成果的统计、核算及奖励工作。特别提醒:请务必正确填写姓名和工号,否则发不了科研奖励津贴。
二、如没有符合科研奖励成果条件的,且有科研成果,也需要按照表上相关内容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或二)
  
三、关于科研成果奖励原件及2013年补报科研成果奖励:
   1)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提交《科研信息登记表》的同时,必须将
表格中所填科研成果原件、获奖成果证书原件及SCI\SSCI\EI\CPCI检索报告等一并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审核。
   2)教师在二类期刊以上(含二类期刊)及在国外发表的科研成
果材料原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给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本年度未收到科研成果原件的,可以在下一年度补报。
   4)2013年补报的科研成果填写《科研信息登记表》(附件二
),积分将与本年度科研成果奖励津贴一起发放。
   
四、请于2014年12月4日前,将2014年度或者2013年度《科研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交罗程工作邮箱(humorigkellyluo@gmail.com
如需要奖励的,请将科研奖励成果原件2014年12月4日之前交罗程处)
                                                  外国语学院院办
                                       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

附件一:2014年科研信息登记表 .xls
附件二:2013年科研信息登记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