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陈长军发布时间:2022-01-18浏览次数:765

外国语学院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主席令第40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34 号)文件精神,文件及《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外语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讨论,并报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在学校文件的框架下,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现制定并颁布《外国语学院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副书记、教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的院工作小组。

二、调整修读专业对象、转入转出条件及名额

 1.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的转入对象为2021级全校全日制在册本科生,转出对象为2021级本院全日制在册本科学生;

  2.此次调整修读专业的报名条件为已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加权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调整修读专业一次。

4.学院调整修读专业指标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比例执行,其他学院调入名额为我院2021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5%,我院调出名额为我院2021级各专业在册人数的15%。如申请人数超出该比例,以已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由高自低排序确定。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申请此次2021级调整修读专业

1.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正处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2.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或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

3.根据学校招生政策不能转专业的,如艺术类专业(类)、校内二次招生项目、国际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4.经学校研究确认其他不适合调整修读专业的不得申请

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以专业(类)为基础,学院各专业(类)转入名额只允许在该专业(类)内选拔录取,不得打通到其他专业(类)使用。

  四、转专业申请程序如下

 1.学院根据本办法和本院人才培养的实际,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学生转出的原则与要求、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与要求、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工作安排等)和各专业转出、转入学生计划。

 2.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批。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调整修读专业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整修读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同意,并经上网公示无误后,连同其他材料送交申请转入学院。

3.转入学院组织考核。转入学院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条件审核,然后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对通过条件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选拔,确定转入人选。条件审核结果、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最终拟转入结果均需进行上网公示。

  五、申请个别调整修读专业的程序如下:

学生因身心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含休学创业、退役后复学等)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工作时间外申请个别调整专业,但低分录取专业的学生不得提出向高分录取专业的转入申请,大二以上(含大二)跨学科大类的调整专业申请者,须降一年级修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学校视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学生提出调整修读专业的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由学院报教务部审核。

  2.教务部审核后将学生申报材料交申请调入学院,调入学院对学生进行学习能力的考核,并签署意见。

  3.经校务会批准通过后发文。有关单位根据调整修读专业学生名单办理相关手续。

六、转入考核形式

1.笔试,考试内容为外语作文,占最终成绩50%,由学院命题;

2.面试,形式为外语口语面试,占最终成绩50%,由学院命题;

七、考核评分标准

由学院各专业拟定,报学院调整修读专业工作小组同意。

八、录取标准

最终录取结果按转入比例以最终考核成绩由高向低进行排序、筛选。

  九、调整修读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调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调入专业课程要求的,成绩有效;凡不符合调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学生的任选课成绩记载。


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二年元月